2018年第一批限高名单公告
时间:2018-07-10 点击: 次
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华法执公字02号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现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要求,将罗伟华等232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媒体予以公布。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753-4181006、4181013;举报信箱:whfyzhixing@163.com)。
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七月六日